資料處理附約
最後更新:2026 年 6 月
本資料處理附約(DPA)構成 Popus 與使用平台處理候選人及客戶個人資料之客戶間協議的一部分。
雙方角色
對於在平台上處理的個人資料,客戶為資料控制者,Popus 作為資料處理者,僅依客戶的書面指示處理個人資料。
範圍與目的
Popus 僅為提供服務——尋才、媒合、交付、CRM 與計費——而處理個人資料,期間為協議存續期間。
安全措施
Popus 維持技術與組織措施,包括傳輸與儲存加密、最小權限存取、租戶隔離、稽核日誌與加密備份。
次處理者
Popus 在合約資料保護義務下委任經審核的次處理者,並維護一份可依請求提供的最新清單。
當事人權利
Popus 協助客戶回應當事人關於查閱、更正與刪除的請求,並符合適用法律(《個資法》、《APPI》及適用的美國隱私法規)。
聯絡方式
如需取得簽署版 DPA 或次處理者清單,請來信 privacy@popus.ai。